转发省统计局《关于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清远市统计局 访问量:-发布时间:2017-07-07

清统函〔2017〕28号

各县(市、区)统计局、高新区企业服务局、各科(室、中心):

现转发省统计局《关于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粤统字[2017]14号,请大家按照《通知》做好相关的考试准备。

(联系人:梁立 电话:3363844)

清远市统计局

2017年7月6日

附:

关于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粤统字〔2017〕14号

各地级以上市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省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17〕1号)和《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和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我省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和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工作由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统考办”)、省人事考试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省统考办设在省统计局人事处,具体负责组织考前宣传发动、报名、资格审核、考试和发放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等考务工作。省人事考试局负责初、中级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和制作合格证书。

各地级市统考办设在各市统计局,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统计资格考试的宣传发动、报名、资格审核、收取考务费及证书发放等工作。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人事考试机构协助本级统计局组织本地区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和高级统计师考评结合考试考务工作。

二、考试时间、地点和科目

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和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时间为10月22日,考点统一设在广州。

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安排如下:

(一)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0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二)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0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三)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0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初、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高级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三、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统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热爱统计业务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统计行业操守,并具备以下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凡初中毕业工作满十年;高中毕业以上学历的在岗统计工作人员均可报考初级。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岗统计工作人员均可报考中级:

1.初中毕业工作满二十年,专业工作满十五年,任初级职务满四年;

2.高中或中专毕业,专业工作满十五年,任初级职务满四年;

3.大学专科毕业,专业工作满六年;

4.大学本科毕业,专业工作满四年;

5.研究生班结业或获得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工作满两年;

6.获得硕士学位,专业工作满一年。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岗统计工作人员均可报考高级:

1.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下同)博士学位后,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满2年;

2.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硕士学位,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后,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者经济师资格(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3年;

3.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非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四、报考流程

(一)网上报名

我省2017年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和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统一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登陆“广东省统计考试网”(http://182.92.48.3/gdtjks)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24日9:00至8月6日18:00,报名流程如下:

1.用户注册。首次登陆报名网站的考生请按网站要求进行注册。为便于考生找回用户名、密码,修改注册信息,限制代报名等行为,网上报名平台增加了手机绑定功能,用户注册或登录过程中检查考生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则可以绑定该手机。绑定手机后,考生可以使用手机号码登录系统。接收系统向绑定手机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后,考生可以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码和修改注册信息。

2.电子照片上传。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除存档外,还将用于制作准考证和证书,一经上传不得修改。考试合格后,考生无需再次提交纸质照片。

考生在注册上传照片前,请先在报名网站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并对照片进行处理,然后将审核通过(转换后)的照片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来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转换后的照片小于15K。

3.信息填报。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认真阅读考试文件、《考生报考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1),并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凡因个人填写信息不准确、不真实,造成审核不合格的,责任自负。

4.报名信息确认。按照规定,在未确认报名信息前,考生可自行修改个人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后,考生不得进行信息修改。

5.报名表打印。考生完成照片上传、信息填报和报名信息确认后,请下载并打印《2017年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申报表》或《2017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申报表》。

(二)现场审核确认

按属地原则,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请携带资格审核材料(详见附件3)于7月31日至8月10日工作时间到所在地市统计局(统考办)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各市统考办在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报名资格所要求的从事统计工作的年限计算到2017年12月底。

(三)缴纳报考费用

通过审核确认的考生持统考办开具的缴费通知单自行到银行缴纳报名考试费。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7〕3466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省统计局收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4〕2277号)规定,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初级130元/人(含上缴全国统计考办考务费30元/人),中级126元/元(含上缴全国统计考办考务费26元/人),高级100元/人。考试收费属政府非税收入,应全额上缴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考生请于 2017年10月9日 9:00至10月21日 18:00期间,登陆“广东省统计考试网”(http://182.92.48.3/gdtjks)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计划在2017年12月底前公布,考生可登陆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进行成绩查询,具体公布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合格标准线以国家划定的标准为准。

六、考试大纲

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考试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2017年高级统计师考评结合考试继续使用2012年度的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统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供考生浏览查询。

七、工作要求

2017年我省首次实行网上报名,各市统计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报考人员的宣传发动工作,严格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确保我省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和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工作平稳顺利。

附件:1.考生报考承诺书

2.统计专业工作简历表

3.资格审核提交材料要求

4.各地级以上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联系方式

 

广东省统计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7月5日

附件1

考生报考承诺书

 

我自愿报名参加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已阅读关于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在报考和资格审核过程中我将自觉遵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
    1.
报名时所提供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真实、准确、有效,如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2.知晓报考条件、资格审核程序及相关要求,承诺遵守资格考试报考的有关要求,保证填报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如本人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愿意接受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

3.保证持真实、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以及准考证参加考试;

4.考试过程中,服从考试管理部门和考试工作人员安排,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遵守考场秩序和考场规则; 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服从处理决定,接受处理;
    5.
本人已周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认同并遵守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考生签名:

日期:

 

 

附件2

统计专业工作简历表

 

姓名:           ,身份证号:                ,现报考            考试,从事统计专业工作共       年,工作简历如下:

 

起止年月

单位名称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本人知晓报考条件、资格审核程序及相关要求,承诺遵守资格考试报考的有关要求,保证填报的信息完整准确。如本人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愿意接受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

 

考生签名:

 

联系电话:

 

                   

该考生填报内容真实准确。

 

 

 

 

 

(单位盖章)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资格审核提交材料要求

 

1.《2017年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申报表》或《2017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申报表》。

2.《考生报考承诺书》。

3.《统计专业工作简历表》。

4.考生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5.学历(学位)证书,必要时需出具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

6.已取得的资格证书。

材料123请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并用A4纸打印(各一份),材料13须经单位审核盖章。

材料456请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原件审核后交还本人。

 

 

附件4

各地级以上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广州市

萧咏军

020-81044263

广州市西华捶帽新街1号华业大厦南座3

深圳市

林伟博

0755-88120162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红塔101005

珠海市

倪勇强

0756-2120260

珠海市东风路2

汕头市

蓝文雄

0754-88970365

汕头市跃进路28号市政府大楼七楼

佛山市

冯玉朝

0757-83033352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

韶关市

陈国强

0751-8883552

韶关市风度北路125

河源市

赖育安

0762-3130105

河源市源城区永和东路85

梅州市

林利琴

0753-2263245

梅州市梅江区新中路市府大楼6

惠州市

 

0752-2898289

惠城区江北文华一路6号财经大厦1506

汕尾市

何永谋

0660-3379058

汕尾市市政府办公大楼408

东莞市

 

0769-22831432

东莞城区汇峰路一号汇峰中心H9

中山市

汤佩玲

0760-87933028

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

江门市

陈军文

0750-3272169

江门市胜利路121

阳江市

陈伟明

0662-3324017

阳江市区漠江路3108

湛江市

陈冬妍

0759-3181552

湛江市赤坎区南方路31

茂名市

 

0668-2911297

茂名市油城六路2

肇庆市

周欣华

0758-2276365

肇庆市城中路4924

清远市

 

0763-3363844

清远市人民二路19

潮州市

余婉婷

0768-2280766

潮州市枫春路中段市政府大楼

揭阳市

郑朔玫

0663-8235163

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市机关大院2号楼937

云浮市

曹伟雄

0766-8988565

云浮市市政府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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