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18年8月31日发出《委托劳务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为进一步明确本次招聘有关事项,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本次招聘主体为清远市宏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所聘用人员为劳务派遣工并由该劳务公司派遣到我局工作;
二、所聘用人员的用工主体为清远市宏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由该公司与所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关系在该劳务公司;
三、本次所聘用人员为临时性用工,合同期限不超过一年;
四、后续招聘工作由清远市宏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安排,请各位报名者在9月19日17时前通过电话方式与该公司联系确认(联系人:林海华;联系电话:13726969007),并由其发出考试等相关通知,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五、对本次由清远市宏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所聘用并派遣到我局工作的人员,在工作期间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将由我局退回该劳务公司。
特此通知
清远市统计局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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