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清远市统计局拟面向社会选调2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到清远市社会经济调查中心(局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广东省范围内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二、选调职位
本次公开选调科员2名,岗位一和岗位二各1名,列入清远市社会经济调查中心参公编制。
三、选调条件
此次选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2.专业要求:
岗位一:统计学(A020208),统计学类(B0711)、经济学类(B0201)中的专业,会计学(B120203)或财务管理(B120204)专业;
岗位二:中国现当代文学(A050106),汉语言文学(B050101)、汉语言(B050102)或秘书学(B050107)专业。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清远市内各县(市、区)公务员,必须在当地县级机关或乡镇级机关公务员岗位工作五年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至2019年3月31日)。
6.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刻苦耐劳,爱岗敬业,具备一定的文字表述和综合分析能力。
7.无不良诚信记录。
8.需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并符合公务员回避制度。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受过纪律处分的,或具有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其它情形的,不接受报名。
四、报名方法
1、此次选调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从选调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4月15日。
2、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
(1)《清远市统计局2019年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2)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1-2篇;
(3)电子生活照片1张。
以上资料需发送至我局邮箱:qystjj2014@126.com,邮件注明“姓名+选调公务员岗位XX”字样。
3、报名成功与否以收到我局电子回信为准。
五、选调程序
1、发布公告。在清远市统计局官网发布选调公告。
2、报名与资格初审,确认参加测试人员。
3、测试。分笔试、面试两个环节。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面试各占50%计算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4、体检。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及招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组织体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4、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按照公务员选调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开展录用考察工作。
5、公示。我局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后,在清远市统计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6、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7、其他。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接到面试通知的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清远市统计局办公室进行资格确认。需提供材料包括:(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登记表》复印件;(4)《报名表》;(5)任现职级通知或《任免审批表》复印件;(6)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公开选调的证明。
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选调的具体事宜,由清远市统计局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人:林钰彰、吴志杰,联系电话:0763—3364401。
2、选调工作各环节的时间、地点安排或更改事宜,详见清远市统计局官网公告(http://qytjj.gdq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