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艺术中心
清远市艺术中心2018年度预算说明
根据清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预算的通知》(清财预〔2018〕5号文),下达我中心2018年度一般预算拨款收入和预算支出为15.39万元,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8年度收入合计15.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39万元;本单位无预算外收入及基金预算收入。
二、本单位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76万元,公用经费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43万元。
三、本单位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
清远市艺术中心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