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同意印发的《清远市促进旅游业发展实施细则》,对在2020年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的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景区给予一次性补助。截止2020年底,我局共收到申报资料齐全的旅游企业51家(A级景区17家、星级饭店7家、旅行社27家)。
经多次、分批向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19个部门发函查询,初步审核有13家企业不符合《清远市促进旅游业发展实施细则》要求,1家企业已注销。经我局核定并报经市政府批准,其余37家旅游企业所递交的申请资料符合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现予以公示。
附件:1:清远市“受疫情影响重点旅游企业一次性补助”企业专项补助资金核定表
2:清远市“受疫情影响重点旅游企业一次性补助”企业被取消资格原因公示表
清远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