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广播影视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粤广电联〔2021〕5号)文件要求,经清远市广播电视节目奖评选委员会认真评选,共推选出49件作品参加2021年度广东省广播影视奖评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月14日—1月20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对其评选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或者电话形式向清远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广播电视科反映。若是集体反映情况,需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部门)印章;若是个人反映情况,需实名。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 黄健仪 联系电话:3388614
清远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