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水平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关于推荐申报清远市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2023年,清远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启动开展了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申报工作。经各地区各单位推荐、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专家评审,提出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19项。
现将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天,从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邮件以送达日期为准)。
受理单位:清远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艺术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通讯地址:清远市新城银泉路图书馆615室
邮政编码:511518 电子邮箱:qyyishu@163.com
联系人:吴登宪 联系电话:0763—3388612
特此公示。
附件:清远市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xls
清远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