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年度清远市广播影视奖评选于2024年1月10日-11日举行。经评议,下列作品拟获得2022-2023年度清远市广播影视奖获奖作品资格。根据《2022-2023年度清远市广播影视奖评选通知》(清文广旅体通〔2023〕29号),现将拟获奖作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1月18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各单位及个人如对参评作品有异议,或发现参评作品有伪造、抄袭、修改及未在评选年度首播(刊)等问题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清远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广播电视科反映,并提供相关文字或音像材料。否则,不予受理。公示期满如未接到异议或投诉,相关作品的获奖资格将正式印发。
清远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