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现对申报2023年度清远市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文化艺术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并经评审(含认定)通过的人员(详见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2日(5个工作日)。申报人所在单位同步公示。若对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受理情况部门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需签署真实姓名,留下联系方式。
公示期结束后,各单位要如实填写《评委会评审及认定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详见附件5),并加具意见和加盖公章,于2024年7月11日前报送清远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人事科。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1.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人:温翠仪、文婧
联系电话:3382510
邮政编码:511518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静福路清远国资大厦1112室
2.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人事科
联系人:欧伟光、曹迪
联系电话:3368026
邮政编码:511518
地址:清远市新城银泉北路17号图书馆大楼603室
附件:1.2023年度清远市群众文化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含认定)通过人员公示名单。
2.2023年度清远市图书资料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
3.2023年度清远市文物博物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含认定)通过人员公示名单。
4.2023年度清远市文化艺术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含认定)通过人员公示名单。
5.评委会评审(含认定)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公示后请将公示的情况表报送评委会办公室:清远市新城银泉北路17号图书馆大楼603室)。
清远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