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游客合法权益,提升我市旅游服务质量和城市形象,清远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导游乱象、强制消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二、整治重点
(一)导游乱象方面
1.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擅自从事导游服务;
2.导游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接导游业务;
3.导游服务态度恶劣,辱骂、恐吓游客;
4.向游客强行索取小费;
5.诱骗、强迫游客消费;
6.擅自变更行程或拒绝履行合同;
7.导游在讲解过程中,言语低俗,发表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尊严的言论。
(二)强制消费方面
1.旅行社向旅游者提供虚假旅游服务信息或作虚假宣传;
2.未签订旅游合同或合同内容不规范;
3.拒不履行合同义务;
4.违规委托旅游业务;
5.诱导、欺骗、强迫游客消费,安排强制或变相购物、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三、举报方式
(一)电话:076-33388126
(二)举报邮箱:qywgltscglk@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导游乱象或强制消费问题线索”)
(三)线下投诉窗口: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银泉北路图书博物大楼3楼,清远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执法监督科。
四、线索处理
我们将对收到的问题线索进行严格审核和分类处置。对于查证属实的情况,将依法依规采取相应措施;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将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我们将严格保护举报人隐私,确保举报人权益不受侵害。
五、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实反映问题,并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信息、联系方式及详细的举报内容。
(二)对于捏造事实、煽动或串联举报等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已经通过其他渠道(如纪检监察、信访等)受理的线索,不再纳入本次征集范围。
清远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