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企业/个人名称 | 失信事项 | 惩戒措施 | 作出处罚日期 |
1 | 清远市清新区黄金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英德分公司 | 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 | 依据《旅游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对清远市清新区黄金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英德分公司责令立即改正,并罚5000元人民币。 | 2018年3月26日 |
2 | 廖业群 | 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案 | 根据《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廖业群责令立即改正,并罚1000元人民币。 | 2018年3月26日 |
清远市旅游行业2018年度诚信奖惩(失信)名单公布
来源:市旅游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18-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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