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卫生健康局

清远市卫生健康局全面开展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岁末年初及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督导检查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4-02-07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严格落实“三个必须”要求,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我局迅速行动,做到早动员、早部署、早安排,扎实开展岁末年初及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各项工作。

  2023年12月18日,召开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第27次党组(扩大)会议,专题部署岁末年初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工作;2023年12月26日,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岁末年初及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2024年1月31日,召开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对春节前后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2024年2月5日,召开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第5次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昭通市镇雄县发生山体滑坡、江西新余市渝水区一临街店铺火灾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并研究部署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及时通过OA以及工作群传达转发国家、省、市关于春节前安全生产指示批示精神及相关文件。
  自2023年12月26日以来,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局直属各单位高度重视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在安全生产管理、消防安全、危化品管理、治安保卫、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等方面,认认真真开展安全分析、仔仔细细进行安全自查自纠。局领导班子及各相关科室按照工作分工,通过现场检查和查看台账等方式对联系的县(市、区)及局直属单位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17次,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台账,持续跟踪整改进展,形成问题隐患整改“闭环管理”。经统计,截至2024年2月5日,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春节前共检查单位137家(其中18家为医养结合机构),检查或自查发现问题129个,其中重大事故隐患0个,已完成整改118个,未完成整改11个。
  检查期间,要求系统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级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部署要求,深刻汲取近期国内重大、特别重大灾害事故教训,全面落实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压实安全防范责任,全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及消防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现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全覆盖、无死角督导检查到位,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切实强化主体责任,深入研究解决措施,限时督办整改情况,适时组织隐患问题“回头看”,逐案盯办隐患整改成效,严肃追责问责,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维护全市卫生健康行业安全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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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党组书记梁金鉴、局长李炜、副局长廖利明一行到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开展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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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党组书记梁金鉴、副局长张敏一行到清远市人民医院开展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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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长李炜带队到连南瑶族自治县开展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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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局长罗家泉带队到清远市妇幼保健院开展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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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局长丘静带队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开展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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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局长廖利明带队到清远市中医院开展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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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局长张敏带队到阳山县开展督导检查。


  供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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