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期举行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新华社访问量:-发布时间:2020-06-11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局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医学学术交流中心、医学情报研究所《关于延期举行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粤医学[2020]17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好报考材料审核关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及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是否符合条件,原件和复印件是否真实有效,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办理报考手续。

  二、明确报名确认和上交材料时间

  (一)确认时间:市局直属有关单位于2020年6月23日前将报名材料送我局审核确认;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以及局直属单位报名点于2020年6月25日前完成报名确认工作。

  (二)报名点上交材料时间

  1、各县(市区)卫健局报名点(材料可通过邮政快递方式邮寄):2020年6月29日上午;

  2、市局直属报名点(2020年6月30日上午9点)。

  (三)、确认和上交材料地点:清远市新城清远大厦11楼市卫健局1111室,联系人:冯顺友,电话:3384230。

  (四)集中会审时间:

  清远市人民医院、清远市妇幼保健院、清远市中医院、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于2020年6月30-7月1日(二天)各派一名负责职称的同志到我局十楼1007室进行集中会审(人员名单及电话报给局人事科冯顺友)。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用后续学历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所有学历证书复印件以及士级资格证或执助资格证复印件。

  2、报名点需打印报名人员名册一份(同时报电子版),送审材料要按名册顺序(中级、师级、士级)排列。

  3、个人材料装订顺序:申报表→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执业证复印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聘书、报到证→确认表。

  4、报考工作单位名称要与本单位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名称一致。为方便成绩单、证件发放,民营医疗机构在报名表“工作单位名称”一栏中注明县(市、区)。

  5、各报名点对上传相片的报考人员要严格按考生上传相片的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核。

  6、符合《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觉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集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 )规定的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

  1、关于延期举行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粤医学[2020]17号)

  2、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清远考点各报名点设置一览表

  联系人:冯顺友,电话:3384230


关于延期举行2020年度卫生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粤医学[2020]17号).pdf

清远市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点设置一览表.doc


                           清远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6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