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0-06-24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法(修订)》(清府办〔2012〕91号)、《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远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清府办〔2017〕54号)要求,因工作需要,我中心决定在全市范围公开选调4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专业及人数

  卫生检验专业2名、流行病学调查专业2名。

  二、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组织纪律观念强,有吃苦奉献精神;

  (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或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三)市内各县(市、区)的报名人员,须在我市县级(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五年以上;

  (四)取得相应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五)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六)具备较高的文字综合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

  (七)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八)近2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九)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十)有任何违纪违法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列入公开选调范围。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6月29日~7月3日。

  (二)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由报考人员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供扫描件)发至市疾控中心邮箱:gdqycdc@126.com。

  (三)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扫描件),个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任职文件,单位同意证明,由机关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获奖证书(证明)等扫描件,参加工作以来主笔的代表性材料2篇,自我鉴定一篇,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

  (四)资格审核:由市疾控中心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确认择优,审查通过者由市疾控中心办公室以电话和短信形式通知考生本人。

  (五)注意事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四、面试

  (一)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辩论说服能力等各方面的能力和素质。

  五、考察

  选调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成绩出现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察工作由市疾控中心负责。

  六、体检

  (一)按照选调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组织体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三)一年内相关体检报告有效。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体检情况,经中心党总支决定,在市疾控中心公示5个工作日。

  八、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

  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选调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同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九、办理调入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办理调入手续。

  此公告由市疾控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胡帅华,联系电话:3369176、15303008261

附件1:清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清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doc

  清远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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