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二级甲等医院复核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院评审的实施细则(试行)》和《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的相关规定,清远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医院等级评审小组的有关专家于2021年9月22-24日对清城区人民医院进行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复审评审。根据清远市二甲评审专家组意见,同意清城区人民医院通过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复审。现予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清远市卫生健康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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