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卫生健康局

转发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4-03-14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局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卫人函〔2024〕17号)转发给你们,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材料申报

  (一)申报人的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把关:

  各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并对申报材料是否符合相应专业相应层级的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进行初审。单位审核要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均须认真审核、签名并盖章,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一致后注明“经审核,与原件相符”。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所有申报材料均须进行评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省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设在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对各地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集中复核。对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受理提交评委会,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直接退回,不予补正及受理。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评价标准条件。

  2、没有使用规定表格。

  3、不符合填写规范。

  4、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材料。

  5、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6、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三)申报材料由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局直属单位人事部门报送,不受理个人送审材料。

  二、成绩要求:凡申报基层、非基层专业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均须通过由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的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资格考试”),各专业考试成绩均要求合格,标准为60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基层或非基层专业副高级职称,考试合格成绩为55分。对男满58岁、女满53岁的在职在岗申报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参加考试即可申报,成绩作为评审参考。

  三、缴费事项:实行网上缴费(2024年5月30日至6月4日):申报人应在6月4日24:00前登录申报系统,网上缴纳相应费用,逾期视为放弃申报评审。缴费后,材料因不符合要求被退回的,一律不予退费。

  四、申报时间

  (一)个人申报(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至4月3日)

  2023年度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申报人应于3月18日至4月3日登录“广东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对照拟申报专业的级别、评价标准条件和《申报人员须知(2023年版)》(见系统首页),如实填报及上传提交所有材料。4月3日24:00前申报系统关闭,逾期不再接受新增注册和申报。

  申报人对本人所填信息及上报附件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清晰度负责,凡未如实申报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当年申报资格或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案,记录期限为从取消资格或撤销职称之日起3年,记录期内不可申报职称

  (二)单位审核与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

  1、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凡为复印件的,审核后须注明“经审核,与原件相符”。其他需要审核的材料,均须签名盖章,对不符合评价标准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2、所有申报材料均须进行评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于4月16日24:00前完成系统资料和纸质材料的审核工作,以及将本单位所有申报人员“临床工作数据计算结果数据包”和公示情况等相关情况集中上传至系统,逾期系统将关闭。

  (三)各县(市、区)报名点(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

  各报名点须于4月24日完成系统资料和纸质材料的审核提交工作。请清远市妇幼保健院、清远市中医院、清城区、清新区报名点于2024年4月25日--5月6日(6天)派一名负责职称同志到我局11楼1108室进行集中会审,人员名单于4月16日前电话报给局人事科林玉燕:3361495。

  五、上交申报材料

  (一)2024年5月8日上午:受理局直属有关单位申报材料;5月8日下午:受理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申报材料。

  (二)受理地点:清远市机关办公大楼7号楼(清远大厦11楼1108室)。联系人:林玉燕,联系电话:3361495,逾期不再受理。

  各地、各单位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地点由各地各单位自定。


  附件:广东省卫生健康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4年3月13日


                                                                       
附件: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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