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卫生健康局

清远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5-01-17

  

  2024年,清远市卫生健康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的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积极落实省、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要求,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与社会公众崇法守法,为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

    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的有关精神列入局党组学习的议题和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并制定《中共清远市卫生健康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学习计划》,通过集中学习,专题集中研讨,自学等形式进行学习。

  二、突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

  一是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局党组在会议上传达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并强调要推动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要以“头号工程”的力度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切实提高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三、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带头学法普法,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局党组会、局务会、专题学习会等形式开展普法宣贯;局主要负责同志对法治建设工作高度重视,亲自抓部署、抓落实。不定期听取有关法治建设情况的工作汇报,并针对存在问题狠抓整改。

  四、强化制度建设,压实卫生健康法治建设的各项任务

  一是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广东省卫生健康委法治建设实施方案》为蓝本,结合我市卫生健康法治建设的实际,扎实推进《清远市卫生健康局法治建设实施方案》的各项任务落实落细。二是为了更好落实省、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了《清远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清远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和法律法规清单》并印发至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局直属各单位,将工作任务分解下达,推动工作落实到位。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清远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逐一认领行政许可事项主项、子项。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编制实施规范和实施清单,确保行政许可事项要素准确、完整。二是提高服务效能。根据《关于在市级政务服务大厅推行延时服务的通知》要求,为了破解企业和群众“工作时间没空办,休息时间没处办”的难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我局梳理出医师执业证书核发、护士执业证书核发等高频事项采取“预约+延时”方式提供周六延时服务。同时积极参与市政务服务中心首席服务队伍建设,指定专人协助申请人申办政务服务事项,并协调联动相关部门,及时跟进反馈,免费为申请人提供咨询指导、帮办代办等服务。三是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率。我局行政审批许可事项80项,全面实施“一网式”行政审批,行政服务事项均可在网上申请受理,所受理事项均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截至12月底,共受理1997件,已办结1997件,办结率达到100%。

  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优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机制,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修改、废止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符合公平竞争原则的政策措施。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决策评估,有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三是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作用,在重大决策作出前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截至12月底,共审核各类政策文件、法律文书39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七、完善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统筹指导全市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不断优化机构保障性建设,配优做强基层卫生监督体系,以改革为契机将疾控技术力量和卫生监督执法保障充分融合,优势互补。二是推进执法质量再提升,全面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强化执法人员培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深化涉企“普法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案卷评查制度,依托“粤执法”+“粤商通”非现场执法系统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全面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信用信息监管、行业分类管理和综合评价等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四是加强日常监管和投诉举报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2024年,我局在国家卫生监督平台共接收双随机任务数149件,目前已经全部完成。截至12月底,我局依法查处违法案件10件(简易程序6件、普通程序4件),共计罚款61000元。 

  八、主动落实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一是持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落实《清远市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微信、政务公开栏、新闻媒体等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工作动态、行政许可、公告通告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二是规范化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截至12月底,我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7件,均已按程序及时完成办理。三是切实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答复工作。截至12月底,我局承办人大建议13件、政协提案46件,目前,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均按时办理答复完毕。

  九、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二是根据省、市2024 年度普法工作的部署,制定《清远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清远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工作的主要任务、具体措施、责任分工等,确保普法责任落实到位,取得实效。三是充分利用好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卫生健康行业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和疾病防治纪念日(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和义诊等活动广泛开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十、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与不足

  我局在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注重加强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和培训课程质量,以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为核心,切实提高医疗质量安全和医疗服务水平,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整体推进的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我市卫生监督行政执法工作仍然存在面广、量大、点散特征,在执法力量、人才培养、机构建设等方面与省、市工作目标定位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

  十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

  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落实上级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我市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继续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二是健全学法制度。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培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新媒体提高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四是加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清远市卫生健康局
  20251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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