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301号令)等有关规定和《广东省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广东省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面试等后续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5〕93号)《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广东省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面试等后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现将清远市卫生健康局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核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对象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资格审核对象,具体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审核时间
2025年5月10日(星期六)至2025年5月11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三、报考岗位的资格审核地点及联系电话
(一)报考清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清远市清城区康乐路6号清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楼506室,联系电话:0763-3369176。
(二)报考清远市中心血站岗位:清远市清城区新城银泉北路6号清远市中心血站四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763-3373594。
四、资格审核应提供材料
考生应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及其附件要求,带齐资格审核材料现场提供,具体参考清单详见附件2。属证件材料的,审核后留存复印件退回原件;属证明材料的,均须提供原件,不予退回。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审核,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愿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二)资格审核时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齐全。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请考生提前了解资格审核现场位置和前往路线,合理选择出行交通工具,确保按时到场。
(四)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原则上要求本人到现场,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本人的书面委托书以及资格审核相关材料。
(五)面试时间待定,请考生密切关注清远市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保持电话联络畅通,确保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取得联系。
清远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5月7日
附件1
清远市卫生健康局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进入资格审核考生名单
附件2
资格审核材料清单
请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报名系统打印);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2025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核阶段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和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未按公告规定时限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聘用。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6.在企业工作,报考要求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岗位的考生除企业出具的证明外,还需要提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社保证明等佐证材料;
7.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人员报考,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证件(证明)材料中,第1、6、7、8项材料须提交原件;其他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考生需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并签名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