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在《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两周年之际,清远市举行《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两周年暨信访工作法治化集中宣传活动,活动主会场安排在清城区江滨公园演艺广场,各县(市、区)在当地同步举行。主会场由清远市信访局和清城区信访局联合主办,在主会场参加活动的有市委副书记、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总召集人翟雪梅,清城区委副书记、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廖剑锋,清城区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以及市、区信访局班子成员和工作人员。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朱燕群主持活动。
活动伊始,参加活动的领导和全体工作人员有序在签名墙上郑重签名,随后参观了获评2023年广东省信访工作示范乡镇(街道)和清远市信访工作示范乡镇(街道)的宣传展板,最后大家回到各自摊位现场接受群众咨询,派发各类宣传资料,向群众普及《条例》以及信访工作法治化的相关知识点。在活动现场,各级各部门结合《条例》实施和落实“五个法治化”“四个到位”要求,推广运用信访工作法治化工作指南和“路线图”,通过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折页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宣传宣讲、政策咨询、解答群众提问等,群众参与热情高,现场活动氛围浓厚。
本次活动全市共发放《条例》读本和有关宣传资料120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600多人次,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对《条例》的知晓度和信访工作法治化的普及率。
下一步,清远市将持续全方位开展《条例》实施两周年宣传活动,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围绕“权责明、底数清、依法办、秩序好、群众满意”目标,综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提升信访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