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清远市危险化学品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
(第1批)的公告
2020年 第1号
根据《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号)和《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的规定,经过企业自主创建、自评、自愿申请,确定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公告。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3年。
清远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3月12日
清远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清远市危险化学品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
(第1批)的公告
2020年 第1号
根据《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号)和《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的规定,经过企业自主创建、自评、自愿申请,确定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公告。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3年。
清远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