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应急管理局

清远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01-07

    2020年,市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紧紧围绕《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规定》、《清远市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要求,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我局高度重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党委委员林用结同志组织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党委书记黄永华同志强调: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是党中央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议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全面回顾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历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要认真学习领会,准确把握总书记重要讲话思想内涵。应急管理部门作为政府职能部门,要深入贯彻总书记依法治国理念,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全面加强法治建设工作,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会议还研究了落实的措施,一是着力健全制度机制,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二是推进依法行政,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行政执法“两平台”学习运用,落实行政复议改革工作。三是加强普法宣传,深化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一是制定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学习计划,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局法治建设组织领导。二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根据市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研究制定我局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落实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推动政务公开。四是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五是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六是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年度内共发生行政应诉案件1宗,委托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参加应诉,诉前诉后掌握案件详细情况,对应诉工作作具体安排。七是带头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完成年度学法考试,在执法活动中宣传宪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八是根据2019年依法行政考评中存在的问题,召开局务会议,专题研究并制定整改措施,督促整改。

  三、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市政府和省应急管理厅的要求,深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务服务职能向县级转移,规范、简化审批流程。一是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粤府令第270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粤府〔2020〕1号)的要求,对省应急管理厅调整梳理的具体有委托事项清单共27项、取消事项清单共16项、重心下移事项清单共188项的所有调整清单,已统一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站平台向社会公示,要求全局执法人员严格开展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工作。二是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生产经营单位预案演练情况有报送县级职能部门的具体要求,为方便企业就近办事,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我局将应急预案备案职能下放到县局实施。三是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完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做好“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共享汇聚工作,梳理电子证照发证目录清单和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审批事项清单,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我局严格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本年度我局组织制定了《清远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推动我市由传统安全管理向现代风险管理转变,加强我市生产安全事故防控能力,努力压减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根据有关文件,我局对2000年--2020年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及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汇总,形成梳理情况书面说明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三)规范审议,严格落实法制审核。一是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涉及目录清单事项内容的,在提请集体讨论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报送局法制工作机构审查,强化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执法。二是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编制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向社会公布,做好局重大行政决策文件制定。三是落实法律论证责任,坚持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协议等全部经法制审核,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并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支持,切实提高法制审核和法律服务水平。

  (四)强化监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加强执法监督指导。严格落实重大案件调查审理相分离和集体讨论制度,持续推进执法信息公示公开,严格合法性审查和案件备案审查。二是主动接受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提案17件,虚心接受监督指导,及时采纳合理意见建议,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机制。严格践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在局网站开设行政执法、政策解读、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九大主题“信息公开”专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020年在网站主动发布应急管理各类信息207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落实“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发文通知规范局各业务科室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公示内容及工作流程,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公示工作。2020年,共公示行政检查案件726宗,行政许可案件518宗,行政处罚案件6宗。

  (五)突出重点,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一是推动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编制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制,推进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了《清远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0年2月份以来,运用广东省安全生产执法信息系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完成了搭建市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8个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全市85个乡镇的所有执法人员及机构信息、抽查事项清单、企业名录库等所有内容。积极运用省厅执法信息系统,实现“广东省应急管理厅的执法信息系统”和“省市场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数据互联互通,待数据对接完成后,做好省市场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平台的运用,实现办案质量和规范化水平。二是突出重点领域重点时节开展针对性执法行动,督促抓好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协同,加大联合打击力度。2020年,全市监督检查企业2917家,监督检查企业次数5633次,发现问题11077处,作出行政处罚133次,责令停产整顿生产经营单位13家,作出经济罚款802.66万元。

  (六)妥善处理,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一是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工作。今年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宗,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案件符合法律规定,依法予以维持,注意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相结合,依法有效化解矛盾。行政诉讼案件1宗,严格依法办理,无被复议案件,未因行政诉讼和复议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或者重大集体上访事件。二是认真办理信访事项。及时分类处理、严格复查复核,确保信访事项按期办结,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共办理举报投诉、信访事项22件(其中市信访局转办2件)。

  (七)强化普法,提升法治思维能力。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制定普法工作要点,强化法治宣传,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推动应急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广泛宣传普及,不断提高公众防灾减灾、自救互救的意识和技能。二是加强学法用法教育。局领导班子带头、全体党员干部专题学习法律,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民法典,组织全体人员参加民法典专题讲座,组织局全体在职在编人员参加“民法典专题学考暨2020年度学法考试”。

       四、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人员专业能力素质有待提高,执法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法治宣传教育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宣传形式还需进一步多样化。

  五、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进一步明确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范围、主体、程序、职责和责任,建立健全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审核工作要求,加大组织保障力度,确保所有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合法性审核,保证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二)制定并公示年度重大决策目录。切实做好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制定年度重大决策目录,并向公众公示。根据年度重大决策目录有序开展年度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三)强化法治监督。完善并落实法制审查和法律顾问机制,强化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健全并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及时受理、查处举报投诉问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强化社会监督。

  (四)强化普法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等活动,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为应急管理工作顺利开展营造积极正面的舆论氛围。

  六、近期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自查阶段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思路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学习贯彻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局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

  (三)政策法规科向局党委汇报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及2020年行政复议工作情况。

  专此报告。

    


                                                                                                                            清远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2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