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1〕3号
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安监总办〔2014〕49号)的规定,经过企业自主创建、自评、自愿申请,清远市清新区源江陶瓷原料有限公司通过评审,确定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公告。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3年。
清远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