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虹(佛冈)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你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已于2018年8月23日到期,经我局业务科室现场核查,你司已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按照《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第四十条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注销你公司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粤清〔2015〕R0050号)
此函。
清远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6月10日
大虹(佛冈)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你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已于2018年8月23日到期,经我局业务科室现场核查,你司已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按照《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第四十条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注销你公司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粤清〔2015〕R0050号)
此函。
清远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