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盈安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
根据你公司的申请,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注销你公司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证书编号:(清)YHPF〔2018〕441800005)
此函。
清远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