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应急函〔2022〕32号
广东泰强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根据你公司的申请,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第四十条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注销你公司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粤清)WH安许字〔2020〕33号)
此函。
清远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