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理清化工行业安全发展的总体思路、合理优化化工行业空间布局和提升化工行业整体安全水平,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2〕37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信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草拟了《清远市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2021-2025)》(征求意见稿),并于2022年7月8日至8月10日公开向公众征求意见。截至8月11日,我局共收到3人次提出相关意见12条。经综合分析,共采纳8条,具体采纳情况请见附件。
附件:清远市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2021-2025)(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一览表.xls
清远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