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应急函〔2023〕1号
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白鹤汛石场有限公司(证件编号:(粤)FM安许字〔2016〕Ra148Ⅲ1)、清远市清城区银泉矿业有限公司(证件编号:(粤)FM安许证字〔2012〕Ra008Ⅱ2)、羊城铁路石材(清远)有限公司(证件编号:(粤)FM安许证字〔2012〕Ra012Ⅱ2)、清远市华坚矿业有限公司(证件编号:(粤)FM安许证字〔2014〕Ra100Ⅱ1)、清远市广超石业有限公司(证件编号:(粤)FM安许证字〔2012〕Ra026Ⅱ2)已终止生产活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已到期,根据《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第三十一条和《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我局决定注销以上五家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特此公告。
清远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