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思俊塑料助剂有限公司:
根据你公司的申请,按照《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第二十四条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注销你公司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证书编号:(粤)3S44180082006)。
此函。
清远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