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应急管理局

清远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协助开展工贸行业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家指导服务项目遴选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的通知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24-03-18

清远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协助开展工贸行业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家指导服务项目遴选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的通知


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

  为全面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提出有效措施帮助企业提升管理水平,持续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根据《清远市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清远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等要求,经研究,清远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开展遴选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派出专家协助开展执法检查、提供专家指导服务等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具体项目

  1.协助开展执法检查(检查企业≥100家次)。根据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清远市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要求,通过聘请专家协助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检查,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执法,充分利用专家安全知识优势,依据安全生产领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实施计划式、精准化监管,高效排查企业安全隐患问题并予以整改,提升企业安全水平,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不断提升监督检查效能,实现依法科学监管。组织行业相符的市级安全生产专家对清远市工贸企业按年度检查计划开展进行全方面的安全生产检查,检查以下内容:

  (1)工贸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涉氨涉氯、喷涂、有限空间、筒仓清库、检维修等高风险领域或场所进行监督检查。

  (2)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消除存量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确定并建立重点检查企业名单。

  (3)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五带头)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开展工贸企业专项专家指导服务(服务企业≥110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和《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6号),开展工贸有限空间、涉爆粉尘等重点企业专家指导服务,指导企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管理台账、记录、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急救援演练、专项安全培训等情况、落实的安全规范要求。进行生产现场检查及台账资料检查并进行现场指导整改,对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进行培训。

  二、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固定办公场所,配置办公设施设备,具备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

  2.具有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

  3.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等良好记录。

  4.具有必需的场所、设备、技术支撑条件和专业技术人员。团队人数不少于10人,有3人以上(含3人)具备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5.具备服务内容相关从业经验及业绩,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无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等行为。

  三、申请资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向清远市应急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下列材料:

  1.工贸行业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家指导服务项目费用预算表(见附件1)、服务具体方案(盖章)。

  2.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固定工作场所证明材料(房产证或租赁协议)和办公设施证明材料复印件。

  4.安全专家与本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

  5.安全专家的专业能力证明材料(包括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6.近三年本单位无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名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的声明。

  7.近三年本单位已从事的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业绩证明,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申请资料(一式两份)要装订成册,复印件由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复印件空白处签下:“该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签日期,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申报单位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未如实填报或弄虚作假的单位,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本次遴选资格。

  四、申请时间及地点

  有意向申请的机构请于2024年3月18日至3月22日(8:30—12:00、14:30—17:30)到清远市应急管理局工贸安全监管科现场报名,逾期不予接收。

  联系人:罗美琼   联系电话:0763-3851131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静福路德晟商务大厦1号楼5层507室

  五、资料受理

  清远市应急管理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单位须及时补正材料,逾期申请的不受理。本机关在受理申请材料后按规定组织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符合要求的,报清远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会研究决定。

  六、结果公示公布

  经确定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由清远市应急管理局在单位官方网站公示5日,公示期间收到不符合要求或其他问题反映的,清远市应急管理局将组织核实,对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核实不存在所反映问题的单位,由清远市应急管理局在其官方网站发布遴选结果公告。



附件:工贸行业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家指导服务项目费用预算表


报价单位:(盖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序号

项目

费用

检查企业数量(家次)

服务内容

服务费用(万元)

备注

1

2

3

合计

注:1.费用已包括编制费、差旅费、专家论证费、专家评审费、数据采集与技术

分析、耗材费、后勤保障、管理费等所有为完成本次技术服务项目所需的必

要费用。

2.费用最终以实际开展情况结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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