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和《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应急规〔2022〕2号)的规定,经企业自评、申请、评审、清远市应急管理局审核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现同意以下三家工贸企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以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
一、有色(1家)
广东鸿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建材(2家)
广东博瑞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宏海陶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清远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