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和《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应急规〔2022〕2号)的规定,经企业自评、申请、评审、清远市应急管理局审核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现同意广东杰锐新材料有限公司、清远雅克化工有限公司、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加油站(普通合伙)等三家企业为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以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
清远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30日
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和《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应急规〔2022〕2号)的规定,经企业自评、申请、评审、清远市应急管理局审核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现同意广东杰锐新材料有限公司、清远雅克化工有限公司、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加油站(普通合伙)等三家企业为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以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
清远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