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和《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应急规〔2022〕2号)的规定,经企业自评、申请、评审、清远市应急管理局审核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现同意以下五家企业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以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
一、建材(2家)
广东新一派建材有限公司;
广东家美陶瓷有限公司。
二、机械(1家)
科惠(佛冈)电路有限公司。
三、轻工(1家)
清远市广硕鞋业有限公司。
三、冶金(1家)
广东省佛冈金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清远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