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和《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应急规〔2022〕2号)的规定,经企业自评、申请、评审、清远市应急管理局审核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现同意连州市拓胜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以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
清远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22日
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和《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应急规〔2022〕2号)的规定,经企业自评、申请、评审、清远市应急管理局审核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现同意连州市拓胜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以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
清远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