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应急管理局

清远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协助开展执法检查、案件调查、投诉核查等项目遴选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的公告

来源:清远市应急管理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25-04-25

清远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协助开展执法检查、案件调查、投诉核查等项目遴选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的公告


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

  为全面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提出有效措施帮助企业提升管理水平,持续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根据《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万名专家下基层 服务帮扶促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清远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等要求,经研究,清远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开展遴选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派出安全专家协助开展执法检查、案件调查、投诉核查等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服务内容

  (一)协助开展执法检查

  充分利用专家安全知识优势,依据安全生产领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实施计划式、精准化监管,高效排查企业安全隐患问题并予以整改,提升企业安全水平,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不断提升监督检查效能,实现依法科学监管。企业110家次

  (二)协助开展专家下基层帮扶

  重点针对辖区安全基础薄弱的企业,遴选业务精通的专家帮助企业查找问题隐患,让企业通过排查整治、指导服务得到真正的安全“实惠”,切实提升企业排查重大事故隐患、做好安全生产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企业80家次

  (三)协助开展案件调查、投诉核查

  为行政执法人员在案件办理、投诉核查时提供专业的意见,提升精准性,提高案件办理和投诉处理的质量和效率。企业10家次

  二、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固定办公场所,配置办公设施设备。

  (二)具有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

  (三)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等良好记录。

  (四)具有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团队人数不少于10人,有3人以上(含3人)具备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一定经验、专业知识扎实,开展现场核查工作时所提出的问题均要列出对应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五)具备服务内容相关从业经验及业绩,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无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等行为。

  (六)具备响应迅速条件,在接到需求后能够立即安排安全专家1小时内抵达清远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地点。

  三、申请资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现场向清远市应急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下列材料:

  (一)协助开展执法检查、案件调查、投诉核查等项目申请表、工作服务具体方案。

  (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三)固定工作场所证明材料(房产证或租赁协议)和办公设施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安全专家与本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安全专家的专业能力证明材料(包括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近三年本单位无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名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的声明。

  (七)近三年本单位已从事的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业绩证明,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以上申请资料要装订成册,复印件由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复印件空白处签下:“该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签日期,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申报单位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未如实填报或弄虚作假的单位,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本次遴选资格。

  四、申请时间及地点

  请有意向申请的机构请于2025年4月30日前(法定工作日的8:30—12:00、14:30—17:30)到清远市应急管理局执法监督科现场报名,逾期不予接收。

  联系人:黄俊飞   联系电话:0763-3385062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静福路德晟商务大厦1号楼4层 411室

  五、资料受理及选定

  清远市应急管理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单位须及时补正材料,逾期申请的不受理。本机关在受理申请材料后按规定组织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符合要求的,按照技术能力强、市场信誉佳、同类项目经验丰富等原则综合考虑选定。

  六、结果公示公布

  经确定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由清远市应急管理局在单位官方网站公示5日,公示期间收到不符合要求或其他问题反映的,清远市应急管理局将组织核实,对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核实不存在所反映问题的单位,由清远市应急管理局在其官方网站发布遴选结果公告。

  附件:协助开展执法检查、案件调查、投诉核查等项目申请表

清远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4月25日

附件 

 协助开展执法检查、案件调查、投诉核查等项目申请表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项目报价

人民币xx元(大写:xx元整)

(含专家劳务费、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报告编制费、税费等。)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机构概况

                     (单位落款并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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