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17年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的;
2.市直单位实施了《清远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2016年版》(清府办〔2017〕3号)和《清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示<清远市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清机编办发〔2017〕94号)之外且没有其他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许可事项的;
3.没有公开公示审批主体、依据、条件、申请材料、收费标准、申请示范文本、咨询投诉方式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4.受理程序不规范,要求多次补正申请材料的;
5.擅自增减行政审批环节、条件的;
6.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审批,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7.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8.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的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9.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10.不必设立行政许可,可以取消、采取事后监督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市行政许可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清远市安全监管局2017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
情况报告
举报电话:12345
来信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市机关办公大楼4号楼505室
清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监督检查科(收)
邮编:511518
电子邮箱:qysbb0763@163.com
清远市安全监管局
2018年3月30日
附件:
清远市安全监管局2017年行政许可实施
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市编办:
根据《清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的通知》(清机编办发〔2018〕70号)要求,现将我局2017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我局现有行政许可11项,全部事项已纳入《清远市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7年版)》。全部许可事项已进驻网上办事分厅,网上办事率100%,办事深度全部为二级。我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1个,目前有4人在窗口工作,许可事项已全部进驻窗口。无需现场核查和专家评审的许可权限已充分授权到窗口。其他需要现场核查或专家评审的许可事项由窗口受理申请资料和送达许可批准文件,相关的现场核查或专家评审由业务科组织实施。2017年,行政许可审批申请230件、受理226件,按时办结226件。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4件,原因是申请资料不齐全。
(二)依法实施情况。我局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职业卫生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条件进行行政许可。先后制定、转发了行政许可制度改革方面的文件,主要有:《清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工作规则》、《清远市安全监管系统商事登记改革后续监管实施细则》、《清远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市安全监管局窗口授权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程序》、《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技术审查工作的通知》和《清远市安全监管局关于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清安监〔2017〕76号)等一系列文件。我局相继建立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规范行政许可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优化审批流程和简化审批程序,创新审批方式。为方便申请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换证的群众,我局要求对群众即来即办,在申请资料齐全有效的情况下,由服务窗口立即办结。由原来的承诺件转成了即办件,大大减轻了群众来回奔波的辛苦。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对符合特定条件的规模较小、危险程度较低或工艺路线简单的建设项目,在确保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质量的前提下,适当简化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程序和内容,对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实行告知性备案。
(三)公开公示情况。结合市政府电子政务建设,我局在局官方网站、清远网上办事大厅将全部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布、公开的主要内容是审批项目的审批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事时限、承诺事项、表格下载、责任科室、联系电话等。我局的全部行政许可事项不收费,在网上办事大厅作了详细说明。
(四)监督管理情况。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对涉及工商登记前置改为后置的审批项目后续监管,我局在安全许可后,督促企业及时到工商部门变更经营许可范围;同时,认真有关规定,对行政许可实施行为进行了有效的监督,设置了举报投诉电话,局纪检监察室负责对行政许可工作进行监察和对行政许可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我局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已纳入电子监察系统,自觉接受监察人员对本局承办事项受理、审核和审批等各个环节的实时监控,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增强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做到阳光审批。2017年没有接到群众有关行政许可方面的投诉举报。
(五)实施效果情况。11个行政许可事项,我局均做到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及时受理,按时办结,达到设立行政许可预期效果。我局行政审批科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后,通过优化再造行政许可流程,完善办理程序,规范办事流程,每项事项承诺办理时限比法定时限压缩50%以上,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减少办事审批环节,进一步加强审批要件、审批流程和业务裁量建设,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信息更加清晰明确,审批程序更加简便高效,审批行为更加规范可控,实现行政许可工作的规范化、便民化、高效化、精细化。2017年,我局受理的行政许可事项没有出现积压的情况,没有擅自增加审批条件或环节、拒绝办理或超时限办理等现象,得到行政相对人的充分认可和肯定。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2017年,我局紧紧围绕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关于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的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在工作中仍然存在问题:
(一)申请人的文化素质仍未能跟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步伐。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查询、申办业务的人较少,甚至部分企业经办者完全不懂网上办事大厅的操作程序。有的申请人虽然在网上办事大厅申请,但是没有上传申请资料。一些群众普遍喜爱到窗口递交申请资料。
(二)个别行政审批工作人员服务水平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贯工作,督促相关企业主动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加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二)进一步推进行政许可流程规范化、标准化。对办理事项所要求提供的材料做出明确要求,及时更新表格提供样本,详细填写说明,编入办事指南供办事群众参考阅读。
(三)进一步推进网上办事分厅建设。加强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培训,使网上办事平台正常运行。同时加强宣传,引导行政相对人通过网上办事平台申请办事业务。
(四)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许可办事人员的业务素质、理论知识等培训,提升窗口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大对行政许可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审批效率。督促审批人员必须每日登陆电子监察系统,检查工作日志和异常报警处理事项,认真查阅审批事项,遇有审批事项必须依时办结,及时给予答复。
(五)进一步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做好改革中涉及取消、下放、转移和委托等调整事项的衔接工作。
(六)加强廉政建设。始终把廉政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加强学习,提高行政许可办事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使廉洁从政思想深入每个人心中,让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共同推进,常抓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