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3日凌晨4:30左右,清远英德市青塘镇境内国道G106线2320km+750m处发生一起小型汽车与道路中心隔离带碰撞起火燃烧,造成车内6人死亡、车辆烧毁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160万元。
我局已按《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录入生产安全事故综合统计直报系统。经市政府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该起事故为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应不纳入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我局根据《管理办法》第七条关于事故核销程序规定,于2016年12月26日至2017年1月1日进行了核销公示,公示期满未收到对该起事故统计核销的异议或意见,已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现我局予以对该起事故进行统计核销,特此公告。
清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