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听证会公告
清新县中信加油有限公司对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告知》(清安监管罚告〔2017〕1号)不服,于2017年5月2日提出行政处罚听证申请。经我局审查,认为符合听证要求,同意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的规定,本次听证会公开进行,欢迎旁听,并遵守听证会纪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清新县中信加油有限公司
二、被申请人:清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听证会举行时间:2017年5月17日上午9时30分
四、听证会举行地点:清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三楼会议室(地址:连江路城建大厦)。
五、注意事项
(一)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17年5月12日前向本局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参加人数超过5人的,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听证,并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需要旁听听证会的人员,可在2017年5月12日前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明到本局办公室办理申请手续。
(三)参加听证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联系人:祝静 电话:0763-3385033
清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9日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