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应急管理局

清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清远市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17-06-07
清安〔2017〕11号
 
清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清远市
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
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市驻清有关单位,市属企业:
  《清远市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和日前市安委办转发的该通知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清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6月1日
 

 
  清远市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为认真组织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生产素质,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市安委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及全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这一主题,通过开展一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基层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宣传常态化,推动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生产素质,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营造良好氛围。
  二、活动主题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活动时间
  2017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架构
  成立清远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指导委员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安委办(市安全监管局),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五、“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根据国务院和省安委办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2017年清远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7年6月在高新区、各县(市、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有关中央、省驻清、市属企业同时开展。
  (一)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6月16日9:30-12:00,在清城区凤城广场举办“清远市、清城区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邀请市政府、区政府领导出席并讲话,现场开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咨询、企业负责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现场宣誓、执法队伍现场授令出发、安全文化公益宣传片展播、扫码关注微信参与现场体验、免费派发宣传资料和普法手册等活动,并在现场接受群众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市安委会、清城区安委会主办)
  (二)开展主题宣讲进企业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市、县两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人要深入本行业领域或本地区重点企业对口宣讲,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安全生产法》《清远市安全生产条例》的主要精神以及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引导各类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组织开展“企业家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监管干部谈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和典型经验观摩等活动,促进企业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切实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市、县二级安全监管局主办,市、县二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协办)
  (三)开展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危险化学品等重点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风险意识,掌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知识。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公示公告活动,提升职工群众在重大危险源监测和管控、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和治理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动员广大职工、社会公众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本地区安全监管部门,并对重大隐患和严重“三违”行为设置举报奖励,推动企业自主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职责,有效提升企业事故预防能力。(市、县二级安全监管局主办,市、县二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协办)
  (四)开展“安全生产执法队”执法警示活动。市、县二级安全监管部门执法队伍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和明察暗访等方式,严厉打击一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加大反面典型曝光力度,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强化自身建设。(市、县二级安全监管局主办,市、县二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协办)
  (五)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集中组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教育展并开展反思讨论;以生产安全险情处置和典型事故救援为案例,开展事故应急处置警示教育。围绕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重点时间节点、关键薄弱环节,及时发布预警和安全提示信息,指导企业有效防范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梳理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拍摄事故警示教育片,与主流媒体共同策划“生死之间安全生产警示录”等栏目,制作事故警示动漫短片通过网络、微信等媒体广泛传播,强化警示教育效果。(市、县二级安全监管局主办,市、县二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协办)
  (六)开展新闻发布和专家访谈活动。各地要层层召开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大力宣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等政策文件,以及安全生产形势任务、法规制度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等政策措施,充分阐述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的决定性作用。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安全生产专家走进企业,深入挖掘创新安全生产工作、自觉履行主体责任的经验做法,通过举办企业家和安全生产专家在线访谈,广泛宣传、推广一批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标杆企业,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市、县二级安全监管局主办,市、县二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协办)   
  (七)开展“安全知识公益宣传活动”。广泛号召安全生产通讯员、网评员、监督员通过在线解读、网络评论、新闻报道、公益广告、微电影等方式普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引导全社会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就是保生命、保健康、保幸福,大力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打造强大的安全生产宣传阵地。市安全生产宣教中心联系各县(市、区)安监局统一制作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栏,并在各辖区的工业园区里树立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栏。市安全生产宣教中心联合清城区安监局和清新区安监区在清远电台交通旅游频道进行为期一年的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广播。通过电视、报纸及商业路段LED大屏幕、公交站台灯箱、社区宣传栏等宣传载体重复播放和张贴,把安全知识公益宣传在社会面上全面铺开。(市、县二级安全监管局主办,市、县二级宣传部门协办)
  (八)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市在连州市组织开展一场危化企业重大危险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活动。(市安全监管局、连州市政府联合主办)各县级以上政府结合实际组织一场专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活动,检验各地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制,提高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组织及抢险救援能力。(市安全监管局、各县级政府主办)
  (九)开展全民安全素养提升活动。
  1.开展2017年“安康杯”竞赛活动(4月至11月),以“安全培训提素质、班组管理强基础”为主题,开展职工安全卫生知识学习和竞赛等活动。(市总工会、市安全监管局联合主办)
  2.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微竞答活动。结合粤港澳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在“清远安监”微信公众号开展《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知识微竞答活动。利用清远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平台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建设完善市安全生产知识网络教育平台,企业职工和安监系统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互联网随时随地接受安全生产知识教育,提升自身的安全生产综合素质。市安全生产宣教中心要联系各县(市、区)安监局免费开展各安全生产知识专题培训讲座,同时要编印或购买安全生产宣传资料(折页、纪念品和读本等)免费派发给社会民众。(市安全监管局、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中心主办)
  各级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道路运输平安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公众开放日”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六、“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自6月1日开始在全市各地展开,11月底结束。
  (一)开展安全隐患曝光行。以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主要目标,特别针对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曝光事故隐患,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激发内生动力。曝光一批重大隐患突出的企业,推动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工作深入开展。
  (二)开展试点城市专题行。采访调研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城市及企业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情况,宣传推广成功做法和经验。
  (三)开展科技强安专题行。宣传推广企业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设备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及“两客一危”车辆防碰撞技术等实施情况;采访调研各地区安全生产依法治理,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推动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发展等工作情况。
  (四)开展监管监察执法专题行。组织媒体记者跟随安全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跟拍活动,做好监管监察执法、明查暗访等工作一线的纪实报道,采访所到地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手册》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等政策措施的贯彻实施情况,宣传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集中曝光一批典型非法违法企业和行为,通过严执法强监管,夯实企业安全生产法定责任。
  (五)开展应急演练专题行。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广泛开展政企衔接的应急救援指挥演练,提高协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重点行业领域特别是危险化学品企业要结合自身风险特点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通过综合评估、查摆问题,完善优化预案;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增强全民防灾避险和应急处置能力。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将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列入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成立“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指导委员会,逐级建立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保障经费,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突出主题,求真务实。紧扣“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活动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将活动作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生产素质,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的有力手段。活动过程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针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制定安保工作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5月份,清远电视台、清远广播电台交通旅游频道、微信公众号《清远安监》、《清远日报》等各大市级主流媒体发布关于我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动态预告性新闻。各地、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市政府第二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宣传教育作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举措,在市、县二级广播电视台、机关报纸和政府网站等主流媒体上,设立安全生产宣传栏目,实现市、县二级宣传网络全覆盖,推动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等单位要认真制作安全生产宣传品,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效果。
  请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以及相关中央驻粤和市属企业及时报送以下信息:    
  1.6月6日前报送联络员推荐表、“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及《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认领表》;
  2.6月至7月,每周三报送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开展情况(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   3.7月6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以及视频、照片等佐证材料。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




附件1
 
2017年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子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清远市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好2017年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特制定《2017年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子方案》,具体如下:
  一、主题: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国统一咨询日主题)
  二、时间:6月16日(星期五)9:30至12:00(全国统一的咨询日)
  三、地点:清城区凤城文化广场
  四、活动单位
  (一)主办单位:清远市安委会、清城区安委会;
  (二)协办单位:清远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广东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出席单位:邀请市政府、区政府有关领导参加,市和清城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五、活动内容
  举办“清远市2017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服务启动仪式暨清远市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大赛活动”,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各个方面开展宣传和咨询。主要内容包括:
  1.邀请企业负责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现场宣誓(1名);
  2.拟请市委市政府领导讲话;
  3.邀请市领导为我市“安全生产法宣贯团代表”现场授旗;
  4.市政府领导宣布“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暨志愿者活动”启动仪式(领导推杆);
  5.组织市、清城区有关安委会成员单位摆设咨询台,就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预防等问题接受群众咨询并在现场接受群众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摆设咨询台的主要单位:市及区两级安监、公安、消防、交警、教育、经信、卫生、质监、工会、共青团、妇联、气象(防雷减灾)、供电、燃气等部门和相关企业;
  6.邀请职业病、危化、应急预案管理等专家现场咨询;并在现场开设清远市2017年“安全生产月“专用宣传专栏,派发资料:
(1)安全生产法及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2)消防法及防火知识;
(3)交通安全宣传手册;
(4)职业病防治法;
(5)职业病防治手册;
(6)家庭安全宣传手册;
(7)电梯安全使用知识彩图;
(8)户外安全自救救援手册;
(9)中小学生安全知识手册;
(10)体育运动安全常识;
(11)电动自动车充电安全我知道;
(12)员工安全应知应会;
(13)电气安全“十不准”
(14)企业员工安全行为习惯;
(15)高处作业安全知识;
(16)坚守安全红线,强化主体责任;
(17)危险化学品安全常识。
  7.举办清远市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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