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法内容
《安全生产法》和《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职业病防治法》等其他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
二、普法对象
全市安全监管系统工作人员;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干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广大从业人员,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与安全生产工作关系紧密的公民。
三、普法目标
营造浓厚安全氛围,减少安全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四、具体举措
1.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和宣传培训计划。(3月)
2.组织理论中心组学法活动。(1-12月)
3.举办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班。(1-12月)
4.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16日举办“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七进”活动。(6月)
5.组织全市安全监管系统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培训班。(4-11月)
6.组织《安全生产法》宣讲团进企业。(6-12月)
7.组织参加广东省“安康杯”、粤港澳安全知识竞赛。(4-12月)
8.组织参加“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及法制宣传周的活动。(12月)
9.进入广东省学法系统、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并参加学法用法考试。(1-12月)
10.组织参加由上级部门及市级部门组织的学法培训班。(1-12月)
11.印制一批宣传品。(1-12月)
12.在报纸报刊、电台、电视台和微博、微信、网站等新媒体在平台普法。(1-12月)
13.年底上报普法工作总结。(12月)
五、责任领导
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
六、责任部门
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马祥熙,3371665,18826622686,邮箱:bgs3371665@163.com
清远市安全监管局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