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清远市非煤矿山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
(第1批)的公告
2019年 第5号
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安监总办〔2014〕49号)的规定,经过企业自主创建、自评、自愿申请,清远市华坚矿业有限公司、连州市晶鑫矿业有限公司(红花坳大理岩矿)、清远市清新区高华塘石场有限公司、广东清远广英水泥有限公司白石山水泥用石灰岩矿等4家企业通过评审,确定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公告。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3年。
清远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