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清远市非煤矿山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
(第3批)的公告
2019年 第9号
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安监总办〔2014〕49号)的规定,经过企业自主创建、自评、自愿申请,连州市西江镇大岭铁墩岭石场、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六甲洞石场、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白鹤汛石场有限公司、清远市清城区意笙矿业有限公司、连州市金福粉体科技有限公司星子镇白土山碳酸钙矿等5家企业通过评审,确定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公告。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3年。
清远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