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办6月30日举办第二场全市安全生产专场新闻发布会,本场新闻发布会的主题为清远市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据通报,自清远启动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专项行动以来,清远交通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零”发生。
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双位数下降
发布会上,清远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黄永华通报了全市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情况。
自今年3月起清远将承担全省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试点工作,通过三个月努力,全市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都实现双位数下降,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在全省排名由2020年上半年排全省第17名跃升至今年5月份全省第一。期间,顺利完成“清明”“五一”等重要节点安保工作。
今年6月9日召开的全省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专班视频会议上,清远围绕摩电整治、查处“百吨王”、科技示范应用、外卖配送人员抄告制度、“一二三”到场处置交通事故机制、货运行业监管、道路隐患治理和道路交通创新宣传8大亮点工作经验作了分享,省工作专班也向全省推广清远经验。
盯紧“一大一小”重点车辆
新闻发布会上,市交通运输局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也介绍了相关工作经验。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针对货运车辆和摩电“一大一小”重点车辆,通过“点对点”约谈高中风险重点企业,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进村入户摸查无证摩电,推进“送考下乡”“带牌销售”“断油断修”等措施,努力消除道路交通事故风险。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货车超载违法5668起、非法改装5153起,“百吨王”严重超载违法145起;查处涉摩电重点交通违法10.69万起。
市交通运输局推行网格监管联系制度,创新行业监管方式,交通运输、公安、住建、城综、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合建立三级挂点联系制度,实现货运经营业户全覆盖、点对点联系。高风险货运经营业户由市、县、镇三级挂点联系,中风险货运经营业户由县、镇二级挂点联系,低风险货运经营业户由镇级挂点联系。实行“点对点”联系,通过日常安全提醒、违章清零督促、登门入户约谈、发函警示提醒等多措并举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提高货运经营业户安全运营意识和水平。
7月中旬前全市摩电销售门店
100%“带牌销售”
针对摩托车、电动车的管理,清远推出了摩电“带牌销售”的管理政策,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方面介绍,目前全市416摩托车销售门店,已经有405家落实“带牌销售”,实行率为97.6%;全市736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均落实了“带牌销售”,实行率达100%。
2020年4月29日,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在清城区试点启动全市首个摩托车带牌销售业务受理点。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方面介绍,以往市民到摩电销售商家购买摩电车辆后,需要带齐身份证、车辆购买凭证、车辆合格凭证等资料,分别自行到公安部门车管所、保险公司以及税务部门办理上牌、保险、税务等事宜。现在市民到店即可购买到已悬挂号牌的摩电车辆,上牌等相关手续均由商家办理。
“在商家办理好相关手续后,市民既可以选择到门店自提相关资料凭证,也可以选择邮寄到家的方式领取,方便快捷。有效避免了市民因购买的车辆不符合国家标准而无法入户,同时也减少了群众购车后办理上牌手续的麻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张建军介绍。现在市民购买带牌摩电只需一个条件,就是带上本人的身份证,便能享受“4S式”的摩电购车上牌一站式服务,简而言之就是“付款即提有牌车”。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方面介绍,力争在7月中旬前,实现全市摩电销售门店100%“带牌销售”。届时,市民将在全市任何一家摩电销售门店均可销售到摩电“带牌销售”政策带来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