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近日发布新修订了《清远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根据《预案》内容,清远将分梯队打造森林火灾救援队伍,有森林防灭火任务的村(居)需组建一支30人以上“不发工资、有偿扑火”的群众森林火灾扑救队伍。
《预案》详细解读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