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省安委会印发《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若干措施的通知》,紧扣“54321”要求,梳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往管用举措和近年来针对新情况采取的有效措施,将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扩展为“广东65条”具体措施。
“广东65条”硬措施共分以下四部分:
1.压紧压实“三个责任”。
2.全面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
3.严守安全红线、严查违法行为。
4.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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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爱生命 共筑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