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清远市应急管理局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中秋国庆期间安全情况。据通报,9月26日至10月6日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森林防火形势平稳有序,市应急指挥中心未接报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事件。
高速公路车流量同比去年同期上升44.4%
中秋、国庆假期间,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防范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履行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职责,紧盯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场所,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提前预置应急救援力量,加强值班值守,筑牢节日安全防线。
长假期间车流量剧增,交通领域是安全事故易发生领域。据统计,今年中秋、国庆假期间,全市高速公路总车流约676.82万车辆次,同比去年同期上升44.4%。全市共投放客车10428辆次,发送旅客26446班次38.4276万人次,与2022年同期比分别上升5.44%和上升1.45%;铁路发送旅客176869人次,比去年同期(116981人次)上升51.19%;水路客运量47263人次,累计客运量与2022年同期对比增加48.79%。
针对假期间可能产生的堵的风险,交通部门根据近三年中秋、国庆假期道路交通特点,节前分析研判出“4大交通安全风险、10大热门景区、37处易拥堵路段”,按照“一堵点一方案、一景区一方案”的原则,完善应急预案,对排查出的76处隐患路段,通过设置安全区、强化管控等方式落实安全防控措施。同时从9月28日15时至10月6日24时,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启动高等级勤务,从市局、县(市、区)局两级机关抽调1000多名警力支援基层一线,每日投入社会面防控力量5778人,应急力量4255人,全力做好治安管控、交通安保等工作。
全市交通综合执法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748人次,查处案件总数110宗,其中非法营运8宗,道路客运2宗,超限超载94宗,其他案件6宗,与2022年同期出动执法人员总数(2444人次)、查处案件总数(159宗)分别下降28.48%和减少30.82%。
水上交通方面,全市辖区未发生水上交通事故,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实现“零事故、零伤亡、零污染”。全市海事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97人,船艇43艘次,车辆37台次,巡航116.4小时,巡航里程1697公里,发布预警信息18条。
假期森林防火成功实现零火情
受14号台风“小犬”的影响,假期间,市三防办和森防办联手,将防台风和森林防火两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实现“零火情”“零灾情”,未接报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清远发挥消安委办和森防办的作用,统筹开展城市火灾和森林火灾的防范工作,印发《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双节”期间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派出4个督导组,特别是对29处不放心区域和场所开展专项检查;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中秋国庆重阳期间森林防灭火检查督导工作的通知》及《专项预案》,派出7个工作组督促各地落实“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打早小”等各项措施,同时全市8个县(市、区)均发布禁火令。
目前,全市进入了新一轮森林防灭火特别防护期,高温少雨,天气闷热,森林火险等级偏高,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市应急管理局方面表示,全市将深入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持续推进森林火灾重要目标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常态化开展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行动、林下可燃物“五清”行动,加强以打击林区违规用火和火灾肇事的“猎火”行动。
城市消防方面,全市未发生亡人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未接报有影响的警情,共接报各类警情129起(火警34起,抢险救援40起,社会救助55起),警情同比去年下降20.85%(火警减少20起)。
中秋、国庆假期间,全市文旅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还针对各自管辖的领域开展了检查。假期间,清远文旅市场整体秩序良好、运行平稳,未接到重大旅游投诉事件,无安全事故发生。市场监管方面,全市各类商品保障充足、价格稳定,市场秩序平稳安全有序,未发生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未接到消费权益维护的举报投诉和舆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