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清远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关要求,减少执法扰企、重复检查、过度执法等问题,持续提升我市营商环境及企业安全管理本质水平,7月10日,清远市安委办组织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司法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到清城区和清新区相关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此次联合执法检查兵分三路,直奔龙塘镇、石角镇和太和镇,分别检查危化企业、金属冶炼企业和工贸企业。检查组采用“四不两直”的检查方式,直奔企业的金属熔融、危险化学品储存、有限空间、特种设备等关键危险环节、生产部位,重点检查了企业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生态环境保护、燃气安全、特种设备管理等方面工作。
执法人员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对企业开展了普法宣传,同时检查组专家对发现的问题均对企业进行了答疑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力促企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本次检查共抽取6家企业,发现隐患问题33处,均已依法下达执法文书并移交企业所属县区安委办跟踪办理。接下来,应急管理部门将会继续适时组织开展“四不两直”联合执法检查,进一步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执法,以高质量执法,推动高质量安全,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