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应急管理局

清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18-12-25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清远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清远市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紧扣清远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局,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按照行政法治原则、行政公开原则、行政公正原则和行政效率原则的依法行政工作总体要求,理顺执法程序,公开执法内容,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服务意识,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现将我局2018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基础工作

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及时按照工作要求,调整充实全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职能科室和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并将依法行政工作任务进行了逐项分解,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解决落实。在加强组织领导工作的同时,我局还广泛开展了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活动,如参加各类行政法规以及业务法规等专题培训,购买业务法规书籍人手发放,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系统干部和职工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明显提高。

二、健全规章制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程

2018年,我局结合执法实践经验,制订完善了一系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做到用制度管理人、教育人、约束人。一是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我局在执法过程中引入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建立健全公开亮权运行机制。将涉及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安全监管的职责范围、政策规定、自由裁量标准、工作程序、办事时限等全部向社会公开。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落实清远市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三到位”工作精神,我局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办理办结本单位全部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事项转移力度20189将“加油站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委托清城区、英德市和连山县安全监管部门实施。进一步梳理行政审批事项和监管清单。是实行案审委集体审议制度。对给予较大处罚的,如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施工、吊销有关许可证、较大以上罚款的案件,一律提交案件审理委员会审议并备案。是严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依据所采集的证据,选取相对应的违法情节,对照暂行规定确定处罚标准提交局案审会议讨论杜绝行政处罚时可能存在的态度罚、人情罚等问题是严格执行《清远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凡制定规范性文件都严格按照职责范围和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据发文程序、发文格式制定并报市政府备案。

三、工作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部署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制定《清远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和《清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的通知》,在全市深入开展以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为重点的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抓节后复工复产工作,确保企业安全复工复产。二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和检查工作。市安委会印发了《清远市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和交叉检查的工作实施方案》,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和交叉检查工作。三是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以市安委会名义组织2个督查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协副职领导任组长,对高新区、8个县(市、区)和市直重点行业领域部门进行督查。

(二)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非煤矿山方面:至12月15日,我局对25 家矿山进行了安全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其中新建的3家,延期换证的22家。对所有新建和换证矿山均进行了现场核查。开展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共检查矿山企业78家,发出整改指令28份,行政处罚2家。起草了《清远市矿山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并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危险化学品方面: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按照《清远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继续抓好十个方面42项内容的整治工作。至12月15日,共检查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77家,发现隐患问题297项,均已督促落实整改,确保隐患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烟花爆竹方面:在今年春节、元宵期间,我市部署开展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等行为专项行动,共收缴烟花爆竹产品14133箱(件),排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9家,零售点463个,共排查出安全隐患问题429个,立案2宗,作出经济处罚2.5万元。排查中发现存在“两关闭、三严禁”情况零售点12个,撤销零售许可证7个,责令停业整顿5个。工贸企业方面:继续深化粉尘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钢铁、水泥、玻璃行业在淘汰落后产能期间的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开展冶金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检查工作。今年以来,联合市经信局及专家组成检查组开展冶金等行业粉尘涉爆专项整治工作检查以及冶金、有色、机械、钢铁及陶瓷水煤气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检查冶金、钢铁和涉气企业16家,发现安全隐患71个,下达整改指令10份,停产1家。职业卫生方面:积极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按照去年我局制定的《清远市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行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精神,开展为期两年的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行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今年进行验收。积极落实《清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县(市、区)间交叉检查的通知》精神,要求各县(市、区)认真开展“明查暗访”工作及各项专项整治工作。

在开展隐患排查的同时,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我局结合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督查行动。1-11月,各级执法监察机构实现监督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2584个,检查10464次,监督监察覆盖率为91.1%,监督监察复查率为331.5%。共查处一般事故隐患10600项,应完成整改10585项,已完成整改10348项,按期整改率为97.7%。实施行政处罚170次,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18家,实施经济处罚125次,罚款745.86万元。

(三)严格行政许可。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着力简化程序,压缩审批时限到法定期限的50%以上;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推进电子证照互认共享。2018年1月1日至12月15日,我局窗口共受理业务462件,已办结457件,提前办结率100%,按时办结率100%。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为100%。2018年11月,我局被市创文办评为2018清远信得过诚信示范单位。

(四)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

1.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为破解安全生产难题,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治理能力,我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工作,2018年先后制订了《中共清远市委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清发〔2018〕11号)、《清远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清府〔2018〕10号)、《清远市党政领导班子“四个一”安全生产责任工作制度》、《清远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方案》、《清远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清远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清远市党政部门及中央、省驻清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机构改革后修改完善印发)、《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后修改完善中)等系列文件,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2.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一是举办安全生产培训。加强安监系统队伍培训教育,对全市安全监管干部、安监站、乡镇安全监督管理员、乡镇分管安全生产领导进行了系统培训,1-10月,我局宣传教育中心举办了6期全市安监系统业务知识培训班共580人。指导社会培训机构举办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24期共2811人。二是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等工作,清远市和8个县(市、区)安委会、县(市、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以及超过300家单位和全市2000多家规上(或重点)企业制定了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各地各部门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展开全方位的宣传活动。5-6月份,我局先后在连州、英德和阳山开展了三场较大规模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综合演练。6月16日当天,在清城区飞来湖公园举行清远市2018年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做好安全生产知识进工业园区,更新了全市各工业园区的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栏的安全生产知识内容。11月22日,在市政府广场启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构筑安全消防防线清远市“蓝丝带”安全消防宣传教育“六进”活动。

3.加强应急预警体系建设。不断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市安全监管局建立并落实了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健全事故信息横向报送机制和事故信息报送情况通报与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应急救援处置的程序。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加强清远市矿山救护队和基地建设,成立清远市安全监管局矿山救护队实训楼建设监管工作小组,完成装备库、高温浓烟模拟巷道、运动场等项目。

4.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依法查处事故,依法严惩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按照省安委办督办要求,组织开展事故事件调查5起,清城区“2·16”较大火灾事故,英德“4·24”人为纵火案,“6·23”、“7·1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已结案;“8·27”较大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工作正在开展中。

四、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

2018年1-11月,全市共发生事故340起,死亡209人,受伤354人,经济损失3845.1万元;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与去年同比分别下降40.1%、21.4%、39.4%,经济损失与去年同比上升56.2%。发生较大事故4起,死亡26人,起数与去年持平,死亡人数同比上升44.4%;无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发生较大事故4起,死亡26人,较大事故起数与去年持平,死亡人数同比上升44.4%。

五、存在问题

    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依然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一是一些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很好地履行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和督促职责;二是监管执法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三是安全生产基础还很薄弱,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有待提高。

    六、2019年工作计划

(一)落实机构改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部署下,通过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机构改革期间安全生产责任不缺位、工作不断档、力度不减弱,毫不松懈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改革、发展同步推进。

(二)加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严格按照《清远市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继续推进相关改革发展工作。

(三)加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研究完善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明确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加强对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职责履行和重点工作部署落实等情况的督查检查,落实安全生产约谈制度,推动各级政府对事故多发、工作不力地区及时进行约谈。进一步督促企业建立自我规范、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严格履行好法定责任和义务。

(四)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开展重点行业重点地区攻坚工作,切实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督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坚决防范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推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全面完成尾矿库的综合治理,关闭5家非煤矿山企业。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综合治理工作。开展冶金等行业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重点突出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金属冶炼、机械、轻工、建材等重点行业领域执法检查。

(五)加强严肃事故调查处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加强督促检查、评估事故单位及有关地区、部门落实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处理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开展事故通报和事故警示教育,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六)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严格有效实施监督检查计划,规范执法检查方式,切实加大执法力度;部署推进执法监察联合行动;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充分发挥执法监察标准化效能;严格规范执法监察行为;大力推进执法监察能力建设;做好举报查处工作。

(七)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力度,提升培训质量;充分发挥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的宣传渠道,全社会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宣传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国家政策;严格把好安全生产培训的考核关,建立和完善各项考核制度;认真做好全市安监系统各项专项业务知识培训工作;做好全市乡镇安全生产检查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清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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