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办法(试行)》(清府法治办〔2019〕37号)的要求,经研究制定《清远市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现予通告。详见附件。
附件:清远市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清远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