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安监〔2017〕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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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
2017年夏季防暑降温和职业中毒防控
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办,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连山、连南经济发展促进局:
现将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7年夏季防暑降温和职业中毒防控工作的通知》(粤安监管四〔2017〕1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切实做好2017年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和职业中毒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中暑、职业中毒的发生。
各县(市、区)要按照《通知》要求,强化宣教培训,督促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制定防暑降温防范措施,同时加强执法监察,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对问题严重的,要予以公开曝光。各地区开展防暑降温和职业中毒防控工作总结及监管执法情况(即省局文件附件2《广东省防暑降温和职业中毒防控工作情况汇总表》,含电子版),请于2017年9月5日前报送市安全监管局监管三科。
联系人:谭天,电话及传真:3379934,电子邮箱:qyajzyjk@163.com。
附件: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7年夏季防暑降温和职业中毒防控工作的通知.pdf
清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