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应急管理局

清新区三坑镇“12·30”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和建议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来源:清远市应急管理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24-03-08

清新区三坑镇“12·30”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和建议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2年12月30日22时45分许,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崩坑村委会与肇庆市四会市罗源镇石寨村委会交界处发生森林火灾,过火面积19.53公顷(292.95亩)。经评估统计,本次事故合计损失409.108479万元,其中直接损失195.671841万元,间接经济损失213.436638万元。本次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未造成重要设施损毁。

  为推动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指引》有关要求并经市政府同意,2024年2月5日,市安委办组织清新区人民政府、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局组成评估工作组,对清新区三坑镇“12·30”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和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评估概况

  2024年1月19日,市政府同意由市安委办组织对清新区三坑镇“12·30”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和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2024年2月5日,评估工作组赴清新区开展评估工作,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坚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听取汇报、座谈问询、查阅资料、资料验证、现场核查等方式详细深入了解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有关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实地检查了事故现场情况和同类型林区作业施工场所情况,并提出了下一步改进意见。

  评估工作组依法对清新区三坑镇“12·30”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事故防范措施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后认定:本起事故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均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落实到位;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基本落实到位;事故责任企业、事发地和市直有关部门均能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安全管理和责任落实,促进了清新区安全生产形势逐步好转。

  二、责任追究意见落实情况

  (一)对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2023年1月17日,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对李某某、郑某某、金某某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2023年10月8日,市公安局清新分局依法侦查后,认定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郑某某、金某某、唐某某、唐某、邓某某犯罪事实,并以劳动责任事故罪移送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检察院正在审查起诉阶段。

  (二)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2023年3月6日,市应急管理局就四川省九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对四川省九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了人民币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23年6月16日,四川省九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缴纳了4万元罚款。

  2023年3月6日,市应急管理局就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经市应急管理局调查核实:该公司在2022年12月项目开展以来,依法组织工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在作业现场开展隐患排查,组织召开有关工作协调会议,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问题,并及时督促分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隐患整改,依法履行了对四川省九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相关职责。事故发生后,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已按要求进行整改,继续加强了对承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力度。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5号,2015年4月2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三项”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负责人应当及时对案件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决定:……(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不得给予行政处罚;”的相关规定,2023年5月26日,市应急管理局对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作出了不予经济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3年1月11日,清新区林业局对四川省九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行为进行行政立案调查,于2023年2月8日作出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23年2月10日,四川省九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缴纳了2万元罚款。

  四川省九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与清新区林业局、三坑镇人民政府、罗源镇人民政府、四会市应急管理局等相关权利方签定了《赔偿协议书》并于2023年6月15日全部完成民事赔偿赔付,包括①赔偿清远市清新区林业局鉴定费用及直升机跨区扑救费用58.12万元;②赔偿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人民政府林木资源价值损失,火灾扑救、迹地植被恢复、植被恢复验收等费用共65.92558万元;③赔偿罗源镇人民政府林木资源价值损失,火灾扑救、迹地植被恢复、植被恢复验收等费用共74.923711万元;④赔偿四会市应急管理局直升机救援、跨地区森林消防队伍救援费用共52.12万元。

  (三)对相关部门及人员问责建议落实情况

  2023年3月21日,事故调查组按程序将清新区三坑镇“12·30”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有关线索移交给市纪委,市纪委将有关线索移交给清新区纪委,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提出问责意见。2023年6月26日,清新区纪委认定了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并进行了处理:一是鉴于三坑镇党委、政府已对负直接责任的打火队队长李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撤销其队长职务,对李某某不再处理;二是对负直接责任的三坑林业站站长张某某、清新区生态林管理中心主任黄某某、清新区应急管理局应急救援股股长何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对负主要领导责任的三坑镇副镇长温某某、清新区林业局森林防灭火股长分管领导杨某某、清新区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黄某某进行了谈话提醒。

  (四)其他建议落实情况

  三坑镇政府、清新区林业局、清新区应急管理局分别于2023年3月30日、2023年4月3日、2023年4月10日向清新区委、区政府作出了深刻检查,认真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灭火工作。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于2023年5月9日向清远市政府作出了书面报告,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总结和查摆问题和原因,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灭火工作。

  三、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森林防火责任

  清新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森林防灭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森林防灭火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重要节点、重大节日召开会议对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部署督导,2023年,区委书记刘建俊现场督导6次,区长黄国杰现场督导4次,常务副区长苏灼聪现场督导6次。

  清新区结合全面推行林长制,压实区领导包镇、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护林员包山头的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常态化网格化管理。目前,清新区常态化设置宣传站点102个,全区林地划分为401个网格,明确“一网格一村制”,实行“一长三员”,分别全面设立区、镇、村级林长10名、131名、713名,配齐配强护林员506名、监管员154名、执法人59名,坚决落实“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打早小”,严格落实“村3+镇县2个50%携装巡查和热点2小时内100%处置完毕”措施,切实构建森林防火“安全网”。

  2.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火源管控

  清新区把森林防火宣传作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第一道工序、第一项任务、第一个环节来抓。清新区政府于2021年底发布期限为五年的森林防火禁火令,规定每年的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期间森林火险等级达到三级以上(含三级)为禁火期,明确禁火区域和管控处置措施,通过利用各镇集市日报摊、进村入户开展“五进活动”、电子屏幕、流动大喇叭等形式进行积极宣传。印制了致学生家长一封信13.8万份,横幅1594条,承诺书、告知书,禁火令各5.5万份,案例警示海报5000份、清远市人民政府通告5000份并已分发至各镇用于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在山边林缘建设85个智能语音宣传器进一步加强宣传。组织清新区森防指成员单位到各镇场开展秋冬季森林防火宣传活动,采取设置林长制、宣传栏、张贴防火标语等方式进行宣传,做到发动到户、宣传到人,着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员、护林员等携装深入所辖区域的林区山边、林边、田边、路边、村边和森林防火重点部位开展违规野外用火巡查,形成了“预防在村(居),扑救在镇”的基层森林防灭火工作机制。加强对老人、未成年人、山上施工人员和林地承包者等重点群体的监管,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

  3.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应急准备

  为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全面布设灭火力量,清新区结合各镇实际情况,将清新区森林消防大队200人下沉一线,分8个中队前置于各镇,执行驻防任务,时刻保持枕戈待旦、快速反应的备战状态。一旦发生火情,事发地所在镇第一时间组织驻镇森林消防队伍、镇专职消防队等应急力量开展扑救工作,清新区应急管理局和林业局分管领导及专业指挥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做好扑火指挥工作,同时通知周边各中队立即集结待命。清新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火场实际需要,迅速实施重兵扑救,将火情消灭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

  清新区森防指办公室及各镇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明确应急处置原则,一旦发生火情,做到快速反应、高效处突,及时调派人员重兵扑救,力争“打早、打小、打了”。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日常做好车辆维护保养、扑火机具物资检修、后勤保障等应急准备,确保人、财、物随时可调,随时可用。

  4.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整改

  抓细抓实森林防灭火各项措施落实,确保不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清新区进一步完善林区施工作业审批报备制度,严格执行动火施工报备,2023年收到报备2宗,审批项目1宗;印发了《清远市清新区2023年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关于切实推进清新区2023年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开展林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并开展五清行动,特别是加强林区施工项目的检查,组织开展旅游景区的森林防灭火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提升旅游景区的森林火灾防控水平,2023年排查整治隐患共213处;组织开展以“清坟边、清林边、清地边、清隔离带、清旅游景区内可燃物”为主要内容的森林火险隐患“五清”行动,对在建项目明确主要督查工作内容落细落实森林防灭火各项措施,筑牢森林“防火墙”,确保清新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平稳有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

  5.完善机制体制,强化沟通协作

  清新区进一步加强了与周边接壤地区的区域协作,主动加强与邻近区域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与肇庆市四会市、佛山市三水区等接壤地区签订了森林防火联防协议,共召开联席会议2次,搞好联防、联打、联建,建立定期会商和信息共享机制,及时通报火情信息,密切合作,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清远供电局深入落实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防范措施和建议,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灭火工作。2023年,电网系统内山火监测预警中心多次与应急、林业、森林消防联动,建立全省首个联防联控机制。联合6个部门印发了《清远市林区输配电设施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联防联控工作方案》,建立火情汇报网,通过输电线路视频监控及时监测及分享火情,成功预警并处置火情252次,成功避免5起多回500kV线路通道发生的较大山火事件。强化动火申请审批流程,建立林区动火施工“六不作业”要求,印发了《关于加强基建工程涉林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林区动火手续办理流程指引》,严格执行林区动火作业审批制度,严格要求人员持证上岗。坚持综合施策,进一步发挥属地能动性,做好山火隐患治理。其中连山通过法律诉讼破解重复种植问题,连南“依法保安”非诉执行治理树障难点,连州印发了《关于做好电力线路通道清障工作的通告》,再次明确青赔标准及一次性补偿原则,减小民事沟通阻力。全面推广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完成294.9亩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实施林区主网线路升高改造627多基,消除森林火灾隐患563处;对林区中压线路开展绝缘化改造3545公里,开展林区台区硬底化500个。2023年未发生疑似涉电森林火灾,全年排查山火隐患3908项,治理难点46项。

  四、存在问题

  清新区部分单位防火宣传不够到位,林区动火作业审批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导致部分林区安全生产经营主体和群众防火意识不够强,对于森林火灾的危害认识不足,存在带火种上山的行为。

  五、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建议清新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森林防灭火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克服松懈和麻痹思想,始终将森林防灭火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扎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建议清新区加强各单位工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深入开展防火宣传“五进”活动,进村入户开展防火宣传,抓实宣传“第一道防线”,并通过电视媒体、“大喇叭”“小广播”等宣传媒介,形成铺天盖地、家喻户晓宣传态势,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筑牢森林防火人民防线。

  (三)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建议清新区充分压实林长和网格员防火巡查责任,实行县包乡、乡包村、村包山的工作责任制,织密火源管理责任网格,加强防火巡护和执法检查,切实做到“预防在前、发现在早、处置在小”,严打放火、失火烧山行为,扎实开展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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